1、1附件二:设计任务书溧水区西肖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任务书1、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溧水区西肖地块安置房项目规划方案设计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毓秀路以东、秀园路以南、天生桥大道以北,详见附图。2、设计依据1、溧水区西肖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任务书2、溧水区西肖地块安置房项目用地红线图3、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三、项目用地和控制条件1、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 60167.8 平方米(约 90.2 亩)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 A 地块用地面积 27801.8 平方米(约 41.7 亩),B 地块用地面积 20739 平方米(约 31.1 亩),C 地块用地面积11627 平方米(约 17.4
2、亩)。具体范围可依据规划方案微调,详见附图。2、地块控制指标:A 地块:容积率 FAR1.8,建筑密度 28%,绿地率 30%,建筑高度 60m;B、C 地块:容积率 FAR2.2,建筑密度 25%,绿地率 35%,建筑高度 80m。3、建筑退让:建筑退让天生桥大道(路幅 62 米)绿线不小于 10 米,退让城南生活路道路红线(路幅 18 米)不小于 10 米,退让秀园路2道路红线(路幅 28 米)不小于 10 米;围墙退让天生桥大道(路幅62 米)绿线不小于 5 米,退让秀园路道路红线(路幅 28 米)不小于 5 米,围墙线不得突破用地红线范围;地下车库边界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 5 米。4、
3、停车配套:用地红线范围内应按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 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 年修订)中三类区的要求配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泊位,停车位不得布置在围墙退让线外,各地块停车位指标不得转移。5、交通组织:合理组织用地出入口,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满足相关要求。合理组织用地内部交通,人车分流,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城市设计:沿天生桥大道和秀园路住宅立面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附属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规字【2016】261 号)的相关要求。7、其他未提及事项应满足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7 号)文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规规范字【2017】3 号)文
4、的相关要求。4、规划建筑设计要求1、总体布局(1)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原则。注重总体规划布局的立意构思,既要创新,又要实事求是,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3有机统一。(2)规划布局应合理,应充分考虑地块现状的特点。(3)应充分考虑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塑造出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4)应充分考虑新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营造出良好的整体环境。2、建筑单体设计建筑风格及空间形态应体现出住宅建筑的特征,建筑形式要求具有时代气息,与周边建筑相协调。3、应征人自行勘察现场5、成果展示要求1、规划设计总平面2、规划结构分析图1) 功能布局分析图2) 交通组织分析图3) 绿化布置景观分析图4)
5、绿色节能分析图5) 日照分析图等6) 空间及环境景观分析图7) 主要街景(含夜景)及节点效果图3、建筑各层平面图和主要方向立、剖面图4、效果展示:鸟瞰图、沿街透视图45、项目概算书6、成果展示 A3 彩色打印纸胶装 10 本,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正图一套(A0 展板),方案介绍幻灯片(约 15 分钟)一份(光盘),整个方案电子版光盘一张。7、特别提醒: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图纸文件均要密封,且图纸文件内不准有任何显示设计者信息的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标。招标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标方案。8、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报价要求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总承包:总体概
6、念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体设计、总平、水电管综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与通风、智能化、幕墙、装饰、节能、节水、雨棚、消防人防、景观方案、小区及建筑夜景亮化、外遮阳、基坑支护等),涵盖项目实施所有的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深度为施工图及概算;各项设计须通过图审。(经业主同意,非主体工程的专业设计可以合法分包)本次招标建筑施工图单价最高限价为:建筑(含地勘、景观、室外场地、室外管线综合、智能化、亮化等)26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65000 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本次最高限价为 429 万元,最终费用按实际设计面积*报价计算(面积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依据)。5规划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