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SDSY-ZY-GH-03作业文件版次: C/0生效日期:2012.3.16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工作条例 页码: 1/1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根据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草案) ,第四章第十三条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一、组织机构1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由 15-17 人组成,成员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及教师;2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代表以民主形式推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3主席团选举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主持常设主席团工作;选举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
2、1-2 人,负责大会期间的会务工作;4院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常设主席团交办的日常工作。二、工作职责1讨论通过每次教代会的会议议题,并报院党委批准;2主持教代会的召开,处理教代会会议有关事宜;3在教代会闭幕期间,遇有重大问题,由常设主席团或常设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下一次全体会议报告;4在召开教代会期间和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三、会议制度1常设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2一般情况下,每学年召开 1-2 次会议,遇有重大问题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主席团成员的要求,可随时召开会议;3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表决时,必须有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4常设主席团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5主席团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四、附则1本条例从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编号: SDSY-ZY-GH-03作业文件版次: C/0生效日期:2012.3.16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工作条例 页码: 2/1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2本条例的修改,补充权归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归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