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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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借阅条例1、读者须持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2、进入阅览室须先刷卡。在阅览室内保持安静及清洁卫生,注意文明礼貌。3、背包、食品饮料等物品请勿带进阅览区域。请使用校园卡进行存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当天存入的物品须当天取走。 4、阅览取书每次请不要超过三册。阅览完毕后,将图书放置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归架。请勿在阅览桌上留书占用。闭架图书、闭架期刊资料需填写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阅。5、读者翻拍或扫描图书时须爱护图书,不得损坏。需要复印图书,到管理台进行登记。复印图书须当天归还。复制图书请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相关规定。6、 外借图书一律使用校园卡。读者外借图书册数及期限:本科生 5 册,硕士生

2、 10 册,博士生 15 册,普通图书本科生借期 30 天,研究生借期 60 天;限期书 7 天。图书逾期未还,按每册每天 010 元收缴滞纳金。7、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资料。如遗失图书资料,按照遗失、损毁图书报刊赔偿条例中的条款进行赔偿。对于撕毁、盗窃本馆书刊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将立即取消其借阅资格,并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8、读者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卡持有人承担责任。9、读者毕业离校时须凭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硕博士离校前须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10、请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如违反规定或不服从

3、管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附:遗失、损毁图书赔偿条例书籍是历史文化艺术的财富和传承载体,爱护图书是严肃的问题,是每一位同学和阅读者的责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文化存在的原貌,减少学校图书财产的损失,减少自己和家庭的负担,希望同学们都能的爱护图书。现将本馆对于书刊及出版物被遗失、损毁的赔偿条例公布如下:1、凡遗失本馆书刊,必须及时告知本馆阅览部门,并购买与遗失本馆书刊同一版本的书刊赔偿(复印原书无效) 。在未办理赔偿手续前,暂停借书。2、遗失本馆书刊后无法赔偿相同书刊时,参考孔夫子旧书网或中国书店的同版图书的平均价格进行赔偿。所遗失书刊没有参考价格时,需由本馆将所遗失的书刊(出版物)按现时书价标准

4、重新折合书价。重新折合书价的标准以现时同类型、同开本、同印刷质量、同页码图书的均价为估价数值;未中断杂志按现价(如 1960 年美术杂志按 2015 年同杂志定价) ,中断杂志需重估。3、对于不同历史时段的出版物,根据版本价值、文献价值和稀缺程度的不同制定各时段的赔偿标准。现行赔偿标准为:1949 年前出版物,按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100 倍赔偿;1950 年代出版物,按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60 倍赔偿;1960 年代出版物,按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50 倍赔偿;1970 年代出版物,按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50 倍赔偿;1980 年代出版物,按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40 倍赔偿;1990 年代出版物,按重新

5、定价后书价的 20 倍赔偿;2000 年以后的出版物,暂按该图书原定价的 5 倍赔偿;4、遗失整套书籍(如连续出版物)的一部分,按全套书计算,并参照以上标准赔偿;遗失期刊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并参照以上标准赔偿;遗失本馆单本或珍本书刊,在参照以上赔偿标准基础上增加 5 倍赔偿。5、借阅本馆书刊,需注意爱护,不得圈点、勾画、批注或污损,如发生以上情况尚不影响使用者,按本条例第二款规定重新定价后书价的 15%赔偿。造成严重污损,影响图书使用者按遗失本馆书刊处理。6、对于撕毁、盗窃本馆书刊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将立即取消其借阅资格,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并按遗失书刊赔偿标准进行赔偿。7、本条例由本馆最终解释

6、,并随时间的推移进行调整。资源分布及开馆时间各阅览室的开放时间、资源类型及借阅权限见附表。双休日,图书馆一、二层阅览室轮流开放;暑假期间,每周三 9 点到 16 点,一、二层阅览室轮流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庆节假期及寒假期间,图书馆闭馆。图书馆闭馆期间,请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及漫游服务。名称 位置 开放时间 资源类型 借阅方式 外借时间中外文现刊 阅览 当年过刊 提阅 近年合订刊 阅览 人文社科书 外借 30期刊社科阅览室2 号楼 1层周一到周五 8:00 到21:30 周日 9:00 到 16:00社科工具书 阅览 中文艺术图书 外借 30外文艺术图书 外借 7艺术图书阅览室2 号楼 2层周

7、一到周五 8:00 到21:30周六 9:00 到 16:00 工具书、单页 书、高值书 阅览 外文图书阅览室2 号楼301周一到周五 8:00 到16:15 外版艺术图书 阅览 中心书库 2 号楼 2层 每周三 8:00 到 16:00 艺术书保留本 提阅 早年合订刊 提阅 北区书库 15 号楼 1层 周三 13:00 到 16:00旧号社科书 提阅 证卡管理1、校内读者的校园卡即为图书馆的借阅证件。借阅图书一律使用校园卡。图书馆证卡管理处设在图书馆二层艺术图书阅览室。2、本科、硕士(含 MFA、学位硕士)、博士等学历生新生(含留学生),入校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放借阅权限,读者无需

8、认证及到馆办理。3、国际预科学生,在办理校园卡后,图书馆凭管理部门出具的名单及担保协议开通借阅权限,借书册数同本科生。4、在编教职工(含分校区)、博士后、返聘人员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5、准长聘 B 类及劳务派遣制教职工(含分校区),在办理校园卡后,可凭校园卡开通阅览权限。凭分院、系统一出具的担保协议及名单,可以开通借书权限。6、持有校园卡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进行认证,开通借阅权限。7、部门聘用人员,在办理校园卡后,可持合同复印件或部门证明,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开通阅览权限。8、各院系交换学生,在办理校园卡后,凭学生证或管理部门(院系)证明,到图书馆证

9、卡管理处开通阅览权限。如需开通借书权限,需院系出具担保协议。借书册数同等类型学生。9、进修生(含非大陆籍的进修生、留学生预科生)、访问学者、课程班等各类非学历生,在办理校园卡后,图书馆凭管理部门提供的名单,统一开通阅览权限。10、持有校园卡的非正式注册的短期培训生、项目合作人员,需由相关管理部门事先协商申请及提供名单,经图书馆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开通阅览权限。 11、持有校园卡的成教类学生,如需开通阅览权限,可持身份证及有效学生证件,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进行认证开通。12、已办理离校手续,但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硕、博士毕业生,可凭校园卡,及已经获批的答辩申请表(复印件),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开通阅览

10、权限。13、有借书权限的读者在休学、出国交流前,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持教务或管理部门的“休学(延期)申请表”等,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办理休学及延期手续。休学期间可以阅览,不能借书。14、以上有借书权限的读者在离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离、合同到期、退学、进修结业等),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到证卡管理处办理图书馆业务注销等手续。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停卡手续,由出具担保协议的部门负责追回图书或按规定赔偿,并在图书馆主页上公布催还图书名单。15、其它读者日常事务如休学、复学手续,请到证卡管理处办理。16、证卡管理处联系方式:郭老师,6477128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1、8:30-11:30,13:00-16:00。 校外读者阅览1、图书馆为本校师生读者服务,因空间及资源有限,原则上不对社会开放,不接受长期阅览申请。2、毕业生校友如需查阅本馆资料,可凭校友卡,到图书馆阅览室填写“校外读者临时阅览申请表”,办理临时阅览手续。3、从事艺术研究及相关工作的校外研究者,如需查阅本馆资料,需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或学生证,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填写“校外读者临时阅览申请表”,办理临时阅览手续。4、艺术相关的文化机构,如需查阅本馆资料,代理人需先电话申请,得到允许后持身份证及单位介绍证明,到图书馆证卡管理处填写“校外读者临时阅览申请表”,办理临时阅览手续。5、临时阅览当天申请

12、当天有效。6、与我院有合作研究项目的校外人员(没有校园卡的情况),须由我院项目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写明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到证卡管理处办理临时阅览手续。7、根据阅览室的实时接待能力,证卡管理处可以控制校外研究者的数量,以保证本院读者的正常使用。8、校外读者需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进入阅览室后应主动出示临时阅览证明。9、如需翻拍或扫描,应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得到允许方可进行。如需到阅览室外复印图书,应到管理台进行登记,并留下学生证(校园卡)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复印图书必须当天归还。复制图书请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相关规定,版权责任自负。10、与我馆达成馆际阅览协议的,凭馆际互阅证件按规定来馆阅览。11、

13、校外机构参观图书馆,请联系图书馆办公室,进行预约及安排。图书馆办公室电话:010-64771045。数字资源简介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图书馆经历了从传统到数字化的转型。数字资源检索查阅、以及全文下载的便捷性,远程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可以多人同时使用的共享性以及较少的时空限制,打破了传统图书馆的服务方式,可以说是看不见的知识宝库。1、使用方式。在校园 IP 范围内(包括分校区) ,打开图书馆主页http:/,点击主页上右侧栏的数据库名称,即可使用。2、正式资源。图书馆已经购买的数字资源,目前已有 30 多种,涵盖各专业学术全文库、知识搜索发现库、移动图书馆、专题文献库、图片库等各种内容及类型的数据库

14、。重要的常用数据库资源见下表:资源名称 资源简介中国知网 研究者最为依赖的学术全文库,含学术期刊、博硕论文等多库、多专题产品超星读秀知识库 元数据最全的中、外文学术搜索库,提供全文电子书及文献传递等服务超星发现系统 学术“百度”,网络级的学术资源发现、分析系统超星移动图书馆 超星读秀资源的移动端产品,绑定图书馆借阅系统,手机、PAD 等使用,不受 IP 限制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 新东方出品的权威外语学习、考试,及其它公考等以音频为主的多媒体学习库中国基本古籍库 一万种珍贵古籍,古籍原貌加全文检索,古籍库中的权威产品全国报刊索引 上海图书馆出品的晚清、民国期刊全文库,揭示报刊资料 4.5 万种的特

15、大型文献数据库大成故纸堆数据库 包括民国 7 千余种老旧期刊、申报、民国图书、方志、古籍的全文资源库民国时期文献总库 国家图书馆出品的民国时期图书全文库,目前资源 5 万多册中文民国全文图书Proquest 学位论文全文库 世界著名的学位论文数据库,收录学位论文 58 万,国内最大的国际性博硕士论文数据库JSTOR 期刊全文 国外权威的英文学术过刊全文库,收录 1400 多种世界重要期刊ARTSTOR 图片库 世界数量最大的艺术图片库,130 多万国外收藏艺术品图片,学术性强,功能强大、高清方正阿帕比艺术图片 中国最早、数量最多的专业艺术图片库,30 多万图片,多专题台湾博硕士论文库 收录台湾

16、 55 所高校 9 万多篇学位论文数据公园 对产品、时尚、品牌、建筑、室内、消费者六大领域进行全球设计趋势洞察和商业发展 分析的数据库雅昌艺术书城 雅昌文化集团出品的艺术类电子全文图书,画册图片高清原色展示牛津艺术在线 牛津大学出版社出品,牛津艺术图书、艺术辞典在线维普期刊全文库 国内大型中文期刊全文库,检索、分析功能强大四库全书电子版 文渊阁四库电子全文,3.4 千种古籍,下载阅读器后检索、使用3、资源漫游服务。寒、暑假或下乡写生等不在学校时,读者可以利用数字资源的漫游服务。目前提供漫游服务的数字资源及漫游方式如下:资源名称 漫游方式中国知网 IP 范围内注册个人图书馆,申请连接机构馆,再申

17、请漫游超星读秀知识库 寒、暑假前,在 IP 范围内注册及验证后,校外漫游使用超星移动图书馆 移动端下载超星移动 APP,IP 范围内校园卡号登录后,漫游使用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 IP 范围内注册及验证后,校外漫游使用JSTOR 过刊数据库 IP 范围内注册及登录验证后即可校外漫游使用ARTSTOR 图片库 IP 范围内注册及登录验证,每次验证后可校外使用 2 个月方正艺术图片库 IP 范围内注册及登录验证,校外浏览使用4、试用资源。图书馆根据师生读者推荐,选择与学院专业相关的数字资源,在正式购买之前,一般都要进行试用。试用资源不定期更新。根据访问量及读者反馈意见,讨论是否购买,转为正式资源。5、

18、采购建议及技术服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中有何建议或意见,可发邮件至 ,来邮请注明姓名、所在院系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及反馈。出现技术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 64771050。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文献管理办法 捐赠图书,嘉惠艺林。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热诚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及机构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等各种文献资源,欢迎作者签名赠书。为了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管理办法,敬请捐赠者通晓。 第一条 入藏原则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为专业高校图书馆,以收藏中外文艺术类图书以及人文社科类图书为主(涵盖本院专业的美术、设计、建筑、人文等等

19、) ,欢迎符合我馆藏书方向的捐赠。一般情况下,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的刊物除外)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经图书馆资源建设小组进行专业鉴定后,将纳入图书馆馆藏: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内容符合我馆藏书特色,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图书;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 3 册为宜;4、非正式出版物中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上述第 4 条除外) ;2.、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3.、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4.、内容低下

20、、立场反动或学术水准低下的图书;5.、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6.、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7、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第二条 权益处理 1、所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图书馆将根据专业鉴定情况进行编目入藏或不予入藏的相关处理。2、敬请捐赠人能在赠书上留下亲笔签名或铭章。经鉴定后确认入藏的图书,在进行加工、编目后入藏相关阅览室,供读者借阅使用。入藏图书信息可在本馆主页上的书目检索中检索查看。3、对纳入编目馆藏的图书,我馆将出具捐赠证明,以表示鼓励和感谢。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寄发捐赠证明。4、凡属于不予入藏的图书或者需要从馆藏中剔

21、除的捐赠图书,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将根据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转赠: 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以及虽然具有入藏价值,但图书馆已有多个复本,或者其它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其他学校或相关机构。 (2)图书漂流: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图书及期刊,放置在本馆公共区域供本院师生读者取阅。(3)淘汰:盗版、残旧图书及其它参考价值不大的图书,直接淘汰。5、对于不予入藏图书的处理方式,图书馆没有主动告知捐赠者的义务。如果捐赠者不同意图书馆的处理方式要求退回,图书馆可酌情办理。转赠其它单位或者留在本馆进行漂流的图书,根据需要,图书馆可出具赠书回执。第三条 其他捐赠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捐赠(包括外币) ,以及学者整体图书文献的公益性捐赠。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对于资金数额较大或者珍贵文献的捐赠,除按正常管理方式入藏,或者进行专门典藏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第四条 捐赠方式图书捐赠咨询电话:010-64771047 转 307,联系人:胡老师。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捐赠图书:1、到馆捐赠: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图书馆 306 室) 。2、邮寄或快递捐赠: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 8 号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联系电话:64771047 转 307,邮政编码:100102; 3、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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