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切实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2007 年第 492 号)、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 2014 年第 134 号),制定本制度。一、定义和基本原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二、保密审查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进行的审查。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但涉及以下内
2、容的不予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以上两者被泄露,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2(五)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三、申请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3、,并填写申请表。(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 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三)网络申请。申请人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直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获取方式” 告知申请办 理情况。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业务。四、受理机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办公地址:长乐市解放路
4、27 号政府机关大院原经贸局大楼4 层市数字办;联系电话:0591-28838206;传真号码:0591-28838206;电子邮件:。3五、申请的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审查并提供回执。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较多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按照“ 一事一申请” 的原 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方式予以调整。申请人不按要求予以相应调整的,视为放弃申请。不能当场提供或者答复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同步出具相应告知书。 (见附件 1:流程图)(一)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5、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二)属于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三)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申请人。(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被申请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六、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一)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4面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6、 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待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受理机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受理机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三)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或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受理机构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但是,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申请,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
7、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七、费用收取和减免按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执行,相关标准按上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八、规范文档管理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第5三方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告知单、 长乐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单分见附件 1-10。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附件
8、1:6附件 2: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机构登记并出具受理回执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受理机构当场不能答复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机构当场答复特殊情况 经批准可延长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属于公开范围属于部分公开范围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申请人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受理机构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签收如能确定掌握单位,出具转办告知单 ,并告知申请人该单位联系方式申请书不完备的,出具补正通知书补充申请完备后7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姓 名 工作单位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公 民电子邮箱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码营业
9、执照法人代表 联系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所需信息内容描述所需信息的用途是否申请减免费用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不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纸面电子文档光盘获取信息方式电子邮件传真普通邮寄特快专递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可多选)所需信息情况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附件 3: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第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第 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0、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特此告知(印 章)年 月 日附件 4: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执存 根( )第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你(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 子邮件/ 信函/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本机关予以受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于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注:如需征求第三方意见或延期答复,则另行通知,征求第三方所需时间不计在 15 个工作日内、延长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印 章)年 月 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执( )第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你(单位)于 年 月
11、 日通过电 子邮件/ 信函/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本机关予以受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于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注:如需征求第三方意见或延期答复,则另行通知,征求第三方所需时间不计在 15 个工作日内、延长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印 章)年 月 日附件 5:1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第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第 号。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特此告知(印 章)年 月 日附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