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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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一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 优 化 发 展 环 境 ,改 进 机 关 工 作 作 风 ,提 高 机 关 效 能 和公 共 服 务 质 量 ,根 据 川 委 办 20084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区 关 于 加 强 机 关行 政 效 能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发 改 局 的 职 责 职 能 制 定 本 细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和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第一章 首问负责制度第三条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

2、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第五条 首问责任人应当指导办事人员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受、转交,负责跟踪办理。第七条 申请办理行政认可、非行政认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2等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

3、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第八条 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调。第九条 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第十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规定,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履行首问负责制度职责进行督促、考评。第二章 限时办结制度第十一条 本局工作人员对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4、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当场办结。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第十三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3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承办人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其第一次收到补正文件、材料次日起计算。第十四条 局办 公 室 对 本 局 履 行 限 时 办 结 制 度 实 施

5、监 督 、考 评 。第三章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 局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局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4(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

6、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办事人员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的;(五)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第十九条 追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按四川

7、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视情节由局研究决定。第二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陈诉权、申辩权。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二5机关工作制度一、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二、发改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有关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会,根据需要进行公示或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对紧急或突发事件,来不及召开会议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事前报告局长后,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局长。 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二、发改局发布的各项制度、决定、人事劳资、职务

8、任免等由局党组或局办公会研究决定。三、各科室负责人在局长、副局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办某些方面的工作或出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三6机关办事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二、工作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树立职业道德,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 基层、为企业服好务、办好事,努力为新都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三、必须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保证工作质量,及时、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工作要积极主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办事不拖拉、推诿,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办理。五、

9、搞好协调配合,做好各科室之间、区级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调查报告和信息资料。六、发改局是全区的经济协调部门,中心工作是为基层、为企业、为部门搞好协调服务,各位负责同志和全体工作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必须落实好“ 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微笑服 务,增加工作透明度,高效率地处理事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四7局长办公会议和发改局工作会议制度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需要,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列席。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10、如遇重大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常务副局长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议题由与会人员提出:局长办公会议任务是:1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措施。2研究处理发改局局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讨论决定有关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规定的重要事项。4研究人事任免、财务和奖惩等事项。5局长、副局长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二、发改局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和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三、参加会议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会的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同时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提出委托参加人员。四、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

11、究的事项,事前应准备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切实可行。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自觉将通讯工具调整为振动,会 议室内严禁接打电话。凡未规定传达或未作出决定的有关事项一8律不得扩散和外传。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五9接 待 制 度一、接待范围:市及市级以上的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的人员,兄弟区、 (市)县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以及由发改局召集的各种会议人员。二、接待职责:接待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有关科室做好接待配合。三、接待要求: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周到。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开支。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接待中用公款进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六10廉 政 制 度一、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三、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进行私人消费活动。四、不准私自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五、不准假借各种名义外出游山玩水。六、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入学、参军、招工、招干等违背政策搞特殊化。七、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及谋取其他利益。八、不准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更换进口豪华小汽车。九、不准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成员或亲属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预防廉政风险制度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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