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1)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 2021 9 )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闽师教20217 号)文件的精神,结合经济学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 学院本科生 转专业 工作 小组 1.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专业负责人、3 位教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为: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等工作。 二、 可 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因部分专业人数接近教学资源的极限,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设置。 专业名称 在校生数 可转出学生数 可转入学生 2%-10%(其中本院学生转入限额 2%) 经济学 130 不受限制 7(3) 金融学 122 不受限制 6(2) 国际经济与贸易 69 不受限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