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科技评价工作规则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科技评价工作规则(修改稿) 为规范我学会科技评价工作,现依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特制订如下科技评价工作规则。一、科技评价的宗旨一、科技评价的宗旨科学和客观的科技评价是甄别科技成果的科学真伪的新手段;是社会认可科技人员新价值的新渠道;是促进科技成果切实转化为生产力的新媒介。科技评价的宗旨是促进学术交流、建立科学规范、引导研究方向。以客观公正的科技评价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二、科技评价的对象二、科技评价的对象科技评价的对象主要是指化学化工领域的各类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和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
2、内容。三、科技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三、科技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技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保证科技评价活动依据客观事实做出独立、客观和科学的判断。2、知识产权归属原则。委托方的委托项目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出具近二年内的查新报告,以明确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各类试验数据必须真实、完整,以确保成果的科学性。3、契约化管理原则。学会在开展科技评价前必须根据市场运作法则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合同除指明评价内容、评价要求、评价方法标准和保密条款等要点外,还应体现有偿服务原则。委托方和受托方须严格执行合同要求,任何一方若有违反合同行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四、科学评价工作组织
3、架构四、科学评价工作组织架构学会理事会是开展科技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学会五名专职人员负责承接评价委托、组建科技评价专家组和组织实施科技评价活动等工作;学会办公室负责草拟委托合同、评2价工作方案以及组建科技评价专家组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市科协规定办公室须指定一名联系人承担学会科技评价机构对外联络工作。五、科技评价专家库五、科技评价专家库专家库是保证科技评价工作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和提升科技评价工作社会公信力的支撑体系,所以学会在建立专家库时必须重视入选专家的专业技术的权威性,专家库专家数量的规模控制以及专业技术门类的配套和相对齐全的特点。六、科技评价专家组六、科技评价专家组针对受托科技评价的
4、对象内容和要求组成科技评价专家组。专家组是开展具体科技评价工作的主体,从专家库遴选专家时须体现随机原则。为避免评价专家与被评价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评价的客观和公正,遴选专家须实行评价专家回避制度。根据科技评价对象和评价要求若需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评价专家组,可争取上级领导单位支持,从市科协综合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聘用。七、科技评价报告七、科技评价报告科技评价专家组在开展科技评价活动过程中须根据委托合同要求形成科技评价报告。科技评价报告在提交委托方的同时须上报市科协有关部门备案。八、科技评价申诉制度八、科技评价申诉制度为保护委托方和受托方在科技评价工作中的正当权益实行科技评价申诉制度。即当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情况,若协商无效,委托方或受托方可根据市科协“科技评价工作申诉处理办法”规定向市科协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该工作委员会对申诉要求作出处理。九、工作规则修订如“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本工作规则作相应调整。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2012 年 8 月 10 日3注:下划线部分为新增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