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步伐,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增收,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拓宽贫困人口转移再就业渠道,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一批精准扶贫就业基地。特制定以下有关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建设数量:到 2021 年,全县建设 100 个精准扶贫就业基地。今年建设 25 个左右,除城关镇外的 11 个乡镇在提升、规范、包装现有带贫产业、企业(加工点)等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原则上可以建 2 个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如不建则安排给其他乡镇建设);其余 3 个安排给此项工作进展快、产业发展效果好、带贫能力强的乡镇,以激励各乡镇强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 二、 建设原则:一是有产业支撑的乡镇优先;二是重点村优先;三是 2021 年的预脱贫村优先。 三、 选址要求:产业基地要建设在交通便利,并与幼儿园、学校、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相对集中的地点,严禁占 用基本农田。基地选址确定后纳入乡镇、村整体规划. 四 、建设标准:就业基地占地不少于 2 亩,建设标准做到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