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4.2 沉 沉 井下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在沉井顶部作业时,应支搭作业平台;作业平台结构应依跨度 、荷载经计算确定,支搭必须牢固,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的 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 、高度 不低于 18 厘米的 挡脚板;挡脚板下的 空隙不得大 于1 厘米;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 于 2.5 厘米. (2) 栏杆的 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 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 (3) 高处临街的 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4)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 应为 1.2 米,下杆离地高度 应为 50厘米60 厘米.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 于 2 米. 2. 沉井下沉前应将井壁上影响下沉的 螺栓、插筋等突出物割除,并应经验收,确认结构强度 等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3. 杆件的 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 于 16 米米,下杆直径不得小 于 14 米米,栏杆柱直径不得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