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指导意见,对城市更新项目运作启示 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 7 月 20 日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23 号,以下简称旧改指导意见),阐述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组织实施机制,要求到 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7 月 21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7 月 22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此前,总理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愿望强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同年 12 月 12 日.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 2021 年的重点工作。2021 年 4 月1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