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13 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联动,坚持创造岗位和稳定岗位并重,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一)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参保企业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期间,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年以上且无欠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 4.5%以下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