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改革开放实施意见 开发区改革开放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2111 号),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冀字20218 号),委组织部、省编委、人社厅关于完善开发区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冀组字202119 号),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方案(承开办发20218 号)文件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进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内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发挥特殊经济功能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高新区改革力度 (一)明确高新区功能定位。继续整合高新区资源,形成核心团队。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高新区招商引资、投资服务、项目建设、经济管理、科技创新等经济发展功能。县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行使同级党委、政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