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规定 控辍保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义务教育阶段。 第三条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是政府、.、家庭、学校得共同责任。 第四条学校负责控制辍学得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落实控制辍学得具体任务.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五条宣传教育工作得重点就是增强各级干部与广大群众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得意识,明确政府、.、家庭、学校各自得任务与职责,在全.形成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得良好环境。 第六条宣传教育得主要内容就是有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得概念与意义,政府、.、家庭、学校各自得法律责任,中小学学生辍学得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得处罚规定等。 第七条宣传教育以面向学生与学生家庭为主,通过思想品德课、政治课、课外活动向学生宣传,通过家长会、义务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组织师生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