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合同不可撤 离婚协议中赠与合同不可撤 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各种形式的赠与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国家立法对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利益进行衡量时,重点保护了赠与人。因此法律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赠与行为附带身份关系。比如,夫妻离婚协议中,双方协议将财产赠与子女或他人,此类形式的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是不是也可以任意撤销呢? 我和原告也就是孩子父亲在三年前离婚,离婚时我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把共有房屋赠与儿子。这份协议随着我们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法律效力,现在他又反悔,要求撤销协议中的赠与,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时,被告石某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说的一番话。 原来,石某与前夫孟某结婚 12 年,儿子孟小某已 10 岁。从2021 年开始,两人开始闹矛盾。2021 年 8 月份,孟某提出离婚。起初,石某不同意,但孟某坚持要离,见没有挽回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