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责任制度 廉政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项目部领导班子在工程建设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廉政建设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青临高速第二十一项目部全体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召开年度专项工作会议,由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全面总结,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部门,要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3、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和省高建局党委、纪委报告。 4、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领导包案和信访接待制度。 5、对班子成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