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兴化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柳州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 2021-02-10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4 号)和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4 号)要求,保障商贸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营业,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制定我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 贸企业复工营业时间安排 2 月 10 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营业。 涉及保障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企业可按需要加大力度,安排人员复工。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