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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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劳动法律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87662 牛勇律师1集体合同范本某公司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定: 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公司全体职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和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双方的相互合作,共谋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和工会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2、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公司和公司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公司、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第四条 公司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第二章 劳动用工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权依法决定招聘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 第七条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公司与职工签定、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

3、守本合同以及长城航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新招收职工的试用期为 1 至 6 个月。具体期限由劳动合同确定。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第十一条 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或距退休年龄 10 年以内,公司与职工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认为需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岗位或工种,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对距离退休年龄 5 年以内(含 5 年),如果该职工要求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至退休年龄的,公司应当同意。 第十四条 劳动

4、合同期限届满,经公司与职工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上海劳动法律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87662 牛勇律师2第十五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在场,并向职工讲解劳动合同知识。 第十六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职工因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本人已到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到上述期限届满。 第十七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事先征求职工意见。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 (一)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的; (二)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5、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九条 公司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度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处理违纪职工中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

6、裁减人员时,应提前 30 天向工会和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裁员。公司在裁员后 6 个月内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职工参加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公司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度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公司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

7、相应文凭的职工,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二十四条 经公司出资脱产学习半年及以上和被选派出国(出境)学习的职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服务期。服务期限一般为五年至十年。职工未满服务期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规定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每年安排特殊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接受不少于 7 天的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公司应当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公司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和有关制度,并告知全体职工。 第二十七条 公司以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公司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公司

8、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支付不低于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本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以及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上海劳动法律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87662 牛勇律师3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享受不低于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原因。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采取与工会集体协商的方式,共同制定增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 职工依

9、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男职工的生育护理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支付其工资。 第三十二条 女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期间,公司应按长城航空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 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的职工奖惩管理规定赔偿公司损失,公司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 20%,并保证剩余工资部分不低于公司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五条 公司违反规定扣除职工工资的,应赔偿职工的损失,并支付扣除部分 25%补偿。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

10、条 公司依法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不能实行上述标准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按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第三十七条 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安排职工休假。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加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四十条 公司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不能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休息的,应视为加班。但在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休息日安排工作的,视为正

11、常工作。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其年综合工时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其超过部分视为加班。 第四十一条 对于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或制度性的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职工予以拒绝。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法制定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有权拒绝执行公司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集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对从事特种工作职工,应进行专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保证工作场所及设备、危险物品等的管理

12、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按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会支持公司依法进行劳动安全生产管理,会同公司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七条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长城航空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特殊保护。 上海劳动法律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87662 牛勇律师4第四十八条 工会发现有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向公司提出解决建议的,公司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发生伤亡事故,公司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调查处理,并在 24 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和

13、上级工会报告。 第七章 保险福利 第四十九条 公司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并支付应由公司承担部分的保险费用。 第五十条 公司应当与工会共同协商,依法制定公司的劳动保险福利制度。 第五十一条 职工因工负伤以及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公司应按国家、民航及宁波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部门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福利待遇。职工死亡后,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抚恤金。 第五十二条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

14、,不断改善职工集体福利、文化、卫生条件。 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挪作他用。工会协助和监督公司合理使用福利基金,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上述基金的使用报表。 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有计划安排职工疗养,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以享受下列期限的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在公司工作 10 年以下的,7 天; (二)职工在公司工作满 10 年(含本数)以上的,14 天。 第八章 劳动争议 第五十七条 公司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公司代表和工会代表各 3 人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女职工

15、委员会的代表应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 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九条 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协商与合作 第六十条 公司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履行本合同或其它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平等友好协商。集体协商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任何一方可以随

16、时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不得拒绝。集体协商所形成的决议,公司、工会和职工均应严格履行。 第六十一条 集体协商由公司和工会各派 7 名代表进行,公司方首席代表为公司总经理,工会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双方各另指定 1 名记录员。 第六十二条 工会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期满,应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五年届满,职工自愿放弃的除外。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全下列规章制度,并以各种形式确保每个职工获得相关资料,以保障职工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上海劳动法律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

17、87662 牛勇律师5(一)职工守则: (二)职工奖惩规定: (三)岗位责任制度: (四)职工考核办法: (五)工资制度: (六)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 (七)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制度等。 第六十四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以及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六十五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非经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或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应当尊重并支持工会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六十七条 公司每月按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公司每年应向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补贴

18、。 第六十八条 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场所、通讯、宣传设施、工作物品等。 第六十九条 工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期间,其参加人员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8 个工作日的,公司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工会开展活动或组织会议需使用公司的办公设施、会议场所、宣传设施时,公司应无偿提供。 第七十条 工会应当支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有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平等协商等途径和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教育职工履行劳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十一条 工会应当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与公司协商,帮助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19、。 第七十二条 工会应当教育职工尊重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三条 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提高公司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十四条 工会应协助公司进行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十五条 工会应配合公司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工作,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七十六条 工会开展活动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应事先与公司协商,尽量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签

20、定。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本会股本由公司报送宁波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叁年,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 60 天,双方应就新的集体合同进行协商。 第八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补充或变更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上海劳动法律

21、师网 劳动法律咨询热线: 13816687662 牛勇律师6第八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公司依法终止的; (四)公司被其他企业依法兼并的。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八十三条 公司违反本合同规定给职工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外,还应给予职工一定的补偿。 第八十四条 工会或职工违反本合同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对有关人员公司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职工奖惩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工会主席变更,或公司的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22、,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十六条 公司下列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集体协商制度; (二)工时暂行规定; (三)加班工资审批及交付暂行规定; (四)职工休息休假暂行规定; (五)劳动争议调解规则; (六)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上 海 劳 动 法 律 师 网 网 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 327 号(近昌化路)申银发展大厦 405 室 电话:13816687662 邮箱:s375s#(请将#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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