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浮水库规章制度 4 4 规章制度 1 4.1 日常工作制度 根据水库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请示报告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总结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大坝安全保卫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 1 4.1.1 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原则上各项工作都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2、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工作人员向站、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站、科室负责人向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3、对重大事项或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4、站、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向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和科室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5、有关站、科室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6、站、科室负责人受领导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