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连云港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企业名称 (盖章) : 20 年 季度 填报日期:养老保险缴费收据(核定单)20%失业保险缴费收据(核定单)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收据(核定单) 享受社保补贴人数 享受社保补贴金额 本季享受其他优惠 政策申请日期 人数 基数 金额 人数 基数 金额 人数 基数 金额上期末享受社保补贴人数本期新增人数本期减少人数本期享受社保补贴人数上期末享受社保补贴金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本期享受社保补贴金额减免税收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购岗补贴合计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意见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需分别于每年 3 月 1530 日(上报 1、2、3 月社会保险费) ;6 月 1530 日(上报 4、5、6 月社会保险费) ;9 月 1530 日(上报 7、8、9 月社会保险费) ;12 月 1530 日(上报 10、11、12 月社会保险费)按时到市人力资源市场 9 号窗口办理社保补贴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上季社保补贴,视同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