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民政局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发挥民政部门在我市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我市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保障工作任务,夯实基础、巩固已有成果,强化措施、提升脱贫成效,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按照原有支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民政相关救助政策,避免出现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联动跟进两线合一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使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 (二)落实四个一批救助政策,持续推进低保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