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计划、报批、采购、验收、台账、使用、保管、调配、处置等工作。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负责做好资产配置预算、费用支付、固定资产建账、核算等工作。 第二条 资产配置。 1、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厉行节约、节能环保、调剂优先、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的原则,科学、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2、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规定,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标准、超数量配置。 3、局办公室负责对单位的年度资产配置进行计划和统计; 财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编制上报资产配置预算,凡未列入配置计划的资产,不得编入资产配置预算。 4、纳入计划并预算的资产配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 第二条 管理使用。凡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 1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坚持领用登记制度,各股室(二级单位)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不遗失、不损坏,尽量延长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