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 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二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亊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8 号),明确 一、纳税信用级别新增 M 级。2021 年 4 月 1 日起,增设 M 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 四级变更为 A、B、M、C、D 五级。 事、适用 M 级企业范围。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事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 M 级纳税信用 新设立企业。 评价年度内(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的企业。 三、M 级实行两项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 M 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 取消增值税与用发票认证; 税务机关适时迚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丌断推迚,纳税信用的.价值和.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不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为迚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