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公司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3. 员工因私事请假 2 天以内的(含 2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及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裁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按迟到处理;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按早退处理;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5.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扣发 1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次以上 5 次以下,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