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案例分析 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案例分析 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此,本期微信特从近期公开的判决中选编了一组依法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实例,以供学习参考。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村民丁某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7.838 亩,非法建设三幢住宅楼。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 6 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 丁某和徐某租下某市园艺场共 28 亩农用地。丁某想在园艺场农用地上建房,通过徐某介绍找到某建筑公司的万某,双方口头协议由万某垫资在租来的农用地上建房,建房手续由丁某申办。 随后,丁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将租用农用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