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计实施方案第一节 竣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1、竣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的总目标控制目标:根据有效竣工结算资料,最大限度满足工程结算金额在批准的额度内。2、竣工结算审核控制手段2.1 组织手段明确内部人员职责分工,落实控制责任和控制程序,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保证竣工结算审核的顺利实施。2.2 技术手段了解和掌握新工艺、新材料、对工程结构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对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核。2.3 经济控制手段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随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比较分析,进行跟踪 动态管理,制定一系列保证目标实现的奖励措施,如提出各种方案、建议、 对节约资金进行奖励等。2.4 合同管理手段严
2、格执行和完成合同规定的一切内容,阶段性检查合同履行的情况,对偏离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3、竣工结算审核内部管理制度为使得工程竣工结算保质保量顺理完成,我公司拟在造价部统一管理指挥该项工作的前提下,建立该工程项目的造价审查项目组的两级管理体系,实行以现场项目经理牵头负责 ,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分工把关的 三级管理体系 。3.1 校核:是指在公司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编制人员的自校和相同专业人员之间的互校.校核的主要内容:1、校核编制使用的各种资料和依据应准确合法,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算方式、内容应准确、可靠。校核 编 制引用的数据、计算方式、计算数量、 计算程序、应符合咨询业务原则和有关规定。校
3、核的内容、深度和方法应以确保校核的质量需要为准。2、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上列出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编制人员修改,然后进行复核,并写下复核记录,复核后方可签署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核。3.2 审核:指造价咨询业务的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全面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1、审核该项目咨询业务计算的内容、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技术经济的规定和咨询合同的要求;审核基础数据、重要计算方式、方式和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底稿的完整性、定额计价的合规性、材料价格来源的合理性和造价是否全面和完整;2、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完整,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准确;审核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
4、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准确、通顺,内容是否完整。3、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上列出审核的问题,交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审,复审并填写审核表,然后提交部门经理审查。3.3 审查:指造价部门经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全面审查。除 审查项目经理审核的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1、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有无违反本公司制度、规定的行为。发现 有上述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组织协调项目组与委托方(或公司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3、在校审记录表上列出审查的问题,交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审,复审并填写审核表,然后提交分管副总审批;3.
5、4 审批:指公司分管副总对审查完成的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的审查批准,大客户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审查包括下列内容:1、对审核完成的造价咨询业务质量的全面审查,包括咨询业务执行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咨询业务成果文件完整性的审查,监督和督促过程中公司制度的执行、落实。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人员进行修正。2、对合格的咨询成果文件及时批准。3、对审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4、竣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管理图:四川恒鑫公司公司造价部项目造价组市政造价工程师 安装造价工程师 土建造价工程师 装饰造价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5、竣工结算审核主要人员职责(1)技术负责人职责1)负责项目技术管理
6、体系的建立和执行。2)负责工程咨询任务的质量控制。3)负责工程进度控制。4)负责处理重大技术问题。5)保证项目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2)项目造价专业工程师职责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它物资的价格核定。3)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程序。4)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在此基础上核签工程变更费用申请书。6、竣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流程 为保证各阶段控制工作顺利进行,须严格执行各阶段流程,使竣工结算工作流程化、规范化、进度化。6.1 设计变更审核流程6.2 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审核流程第二节 竣工结算审核办理方案2.1 施工过程配合工作
7、2.1.1 施工配合工作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合同有关结算的合理化建议,施工阶段签证和索赔的指导和咨询,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合理化建议,根据业主需要提供材料信息价格,分包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工作。2.2 施工过程中合理化建议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中之重,但竣工结算审核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事实表明,竣工结算审核的质量与前期管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 竣工结算审核咨询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有预见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将对结算的顺理办理起到重要作用。在此,我公司在以下几方面提出工程实施过程的造价控制建议,以利于今后的结算审核办理:2.2.1 甲供材料采购合理化建议对于甲供材料计划方案,可采用买卖合同
8、较合理,采购大宗等,可根据物资的性质分一个合同包或几个合同包同时招标。划分采购招标的原则是,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投标人参加竞争以达到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其主要考虑因素:(1)有利于投标竞争, (2)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的关系, (3)市场供应情况, (4)资金计划。还有一种方式,根据设计中所需材料,直接与供货商签定合同的材料单价应按批发价定。这样比市场价要稍低些,同时保证了产品质量。2.2.2 总包与分包管理合理化建议所谓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目下
9、的分包合同(本工程为施工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施工承包人分包建设工程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施工承包人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二)为防止施工承包人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发包人所不信任的第三人,分包工程发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2.2.2.1 配合内容及工作范围:总包配合服务是指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管理及其服务和材料采购所发生的工作内容。如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水电及其管线、仓储等内容。其 费 用的计取一般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管理,当
10、材料采购内容及工程量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发生变化时允许调整,其具体调整方法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施工配合费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总包为分包提供配合而发生的费用。无论是甲方指定分包商或总包经甲方同意的分包商进入现场后,都要与总包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以及经济条款,特别是甲方指定的分包商与甲方直接签定的合同的分包单位,一定要按规定与总包方签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及相关责任、配合内容等,同时要明确总包管理费、配合费、 现场水电费、 临设费等几项主要费用 。2.2.2 暂定材料品牌(价格)和新增材料品牌(价格)确定方案2.2.2.1 暂定材料品牌(价格)或和新增材料品牌(价格)的确定因新材料和新技术
11、采用、施工图设计局限、材料基准价格调查不详等原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经常会出现暂定材料品牌的情况;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也可能出现新增材料品种的情况。对清单中的暂定材料品牌,和施工中出现的新增材料,其结算价格我们将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予以确认。2.2.2.2 对由业主采购供应的暂定材料品牌和新增材料品牌价格的确定方法(1)造价工程师首先了解掌握材料的基本情况,包括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生 产厂家、产地、包装、运 输方式等;(2)进行市 场 价格初步调查,分析材料供应的竞争性;(3)对竞 争性 强的材料,业主可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材料价格;对竞争性不强的材料协助业主采用市
12、场询价的方式或竞争性谈判的方法确定价格。2.2.2.3 对由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暂定材料品牌和新增材料品牌价格的确定方法(1)施工 单位提出 暂定材料品牌和新增材料品牌价格确认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材料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生产厂家,申请确认价格及价格依据;(2)接受承包商价格确认申请后,造价工程师首先了解掌握材料的基本情况,进行市场价格初步调查;(3)根据市 场调查 的情况,确定目标供应商数名,对目标供应商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或竞争性谈判的方法确认价格;(4)将确 认价格通知承包商,承包商认同该价格的,及时办理材料价格认质认价单;对承包商不认同该价格的,通过签定补充协议的办法,将这 些材料改为业主
13、供应。2.2.3 对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设备)进行调价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 调材料(设备)价格承包方承担材料( 设备) 基准价10% 或总材料( 设备)价值5%以内的风险,采用何种风险 方式应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施工中实际价格发生了变化,应按文件规定进行调整。1、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设备)进行调价的责任划分超过风险系数的材料(设备)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供应的可调材料( 设备 ),其中施工 单位供应的可调材料( 设备) 的价格必须是在采购前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并得到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 设备)价格,才能进行价格调整,否则,视为施工 单位供应的这部
14、分材料(设备 )未超 过风险范围 ,造价工程师必须坚持该责任划分原则对超过风险系数材料( 设备) 进 行调价。2、调整办法具体调整程序方法如下:1)将可调材料(设备) 品种、规格、数量进行统计,在施工单位使用该材料( 设备 )前,造价工程师应通知业主进行价格市场公开询价、招标采购;2)将业主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告之承包商,承包商同意的材料双方在认质认价单上签字确认,对提不出合理理由,又拒不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视为默认;对提出合理价格理由的材料,由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调查重新确认;3)当全部可调材料(设备)价格得到认定后,计算实际价格与基准价格差异弧度,对价格差异10%以上的可调材料(
15、设备) 或总材料价超出5%时的可调材料 (设备),对超过部分进 行材料价调整,增减造价列入合同造价;4)调整预算控制价:因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增减的工程造价,应及时核算,列入工程预算总价,以利于动态反映工程实际投资状况。2.2.4 新增项目或变更项目如何计价的合理化建议一般来讲,设计变更的项目或称工作均应认定为本合同内项目,否则该变更费用就不应在本合同内呈报。在此前提下计价方法参考如下:因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可能在工程中出现部分与原清单相似项目或新增项目,即原清单报价无综合单价的项目,造价工程师需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变更价款确定原则,对这些项目的综合单价须及时确定。2.2.4.1 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原则造价工程师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2、遵循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