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1259708 上传时间:2022-02-1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乘客是否应付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共9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王培衔诉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退还向其收取的出租车返程过路费案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高鸿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情】原告:王培衔。被告: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00年4月15日下午,原告王培衔从南通市市内乘坐被告苏FB1027号出租车前往兴东机场,途中经过通往机场路的收费站,被收过路费10元。车到机场原告下车付费时,被告驾驶员除要求原告支付租车费外,还提出要按全国统一规定由原告支付其车来回由收费站收取的过路费共20元。原告当即提出异议,被告驾驶员则要求原告投诉或起诉,但该费必须支付。原告因赶航班的原因,不得已支付了来回过路费20元。被告在出具给原告的68元车费发票中注明“按规定付来回过路费20元,客人只肯付单程过路费,车主坚持付双程”。事后,原告经投诉未果,以被告不应收取回程过路费为理由,起诉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返程过路费5元。被告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答辩称:其收取原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