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民政局将对我县各乡镇进行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留守妇女数量规模、结构状况,掌握其家庭结构、生活照料、教育就业、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二、摸底排查对象 农村留守妇女。已婚女性男方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村居住生活的妇女。 三、摸底排查内容 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婚姻情况及登记时间、健康情况(是否存在残疾或重病)、公婆情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丈夫回家探望时间、子女数量、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 年 8 月 25 前) 各乡镇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进村入户排查,填写县留守妇女统计表。 各乡镇报送的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