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论循环经济促进法与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的关系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对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进行了战略布署。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从我国面临的经济高速增长,环境状况日益严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的现况来看,要实现这一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重要的战略选择。因此,我国有必要改变现有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不断推进循环经济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和以胡锦涛为领导中心的党的指示,把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环境保护立法中,逐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当年度即由国家环保总局保先期启动了循环经济试点实践,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起了一系列推进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2005年3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则启动循环经济立法框架研究项目,经过几年的试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