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出国(境)学习责任书,范本 四川大学 学生 境外学习交流 责任书 本责任书适用于已通过四川大学校际交流项目出境学习交流项目选拔考核,获得交流学校录取,开始办理出境手续的四川大学在校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生,以及参加会议、合作研究、访问考察、培训及比赛、演出、夏(冬)令营等交往活动的在校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生。 一、 行为责任 1. 项目成员应具备责任意识,出境期间,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参加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川大学子形象,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宣传川大。 2. 项目成员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同时受四川大学及对方大学双方的校纪校规约束。成员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和道德规范。如有任何不当行为,成员须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包括批评教育、违纪处分、法律制裁等。 3. 项目成员在入选项目并确认参加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退出或放弃、交换。 4. 项目成员应按项目规定的期限执行项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包括出访时间、返回时间和交流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