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协调“两个责任”方面存问题,建议和对策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在协调 两个责任 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对策 为全面掌握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在协调两个责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人民法院相关同志共同走访了县政府办、县政法委、县组织部、县公安局等多个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协调两个责任的情况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 一、当前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在协调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在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法院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认识偏差导致担当不够。法院有的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洁建设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弄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只满足于将责任分解下去,并未真正落实;部门负责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只注重抓业务和绩效考核,忽视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