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解读财税2008137号: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优惠新政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市地税对相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下,部分国家已经出现经济危机,我国也出现出口、GDP增幅下降、“内需拉而不动的经济减缓势头。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消费占GDP比重逐年滑落,由上世纪80年代超过62%,2005年降为52.1%,到2007年仅有36%左右,达历史最低水平;扣除价格因素,今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仅加快0.2个百分点。国家适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刺激内需的一大举措,既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扶持,也使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