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公务接待规矩 一般性公务接待规矩 一、来文通知或领导安排 一般上级领导来调研或外单位领导来学习考察,事先都要通过函件往来联系,或通过电话联系。属于上级领导来考察,不存在同意不同意问题,也不存在回函问题,直接考虑如何接待的问题;属于外单位来学习考察的,要给领导汇报,请示考虑有没有领导接待、能不能让对方来,或者是让对方推迟几天来,要通过回函或电话联系告知对方,在此基础上考虑接待方案,做好接待准备。 二、对接协调 与对方联系人取得联系,确定时间、人员、行程等事宜确定时间,来访人员职务、姓名、联系电话,对方日程及行程安排,是否需要召开会议、就餐、住宿,是否需要预订机票火车票。 三、制定接待初步方案 向有关领导汇报,确定我方陪同人员。安排日程及行程,合理制定参观线路。落实责任人,分工负责落实任务。方案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日程、行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含接机接站或定点迎接、引导人员及车辆安排等); 二是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含主持人、讨论议题等); 三是用餐、住宿安排及有关事项(含餐桌号、房间号安排,陪餐人员安排等); 四是对方人员.; 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