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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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合浦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 年重点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 年工作总结和2015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 201534 号)和 广西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 2015 年重点工作任务(桂政办发2015 57 号)以及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北政办2015 104号),现提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 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

2、力。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全面完成“ 十二五” 医改规划目标,确保“ 十三五” 医改各 项工作顺利开局, 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打下基础。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1.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县内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2医疗服务价格、

3、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县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县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下同)2.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 ,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

4、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县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3.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合浦县按定编标准所需新增的编制,在本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调剂确有困难的,可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编制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县级公立

5、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人员逐步由3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负责)4.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落实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指导医院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鼓励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适应医改要求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与医

6、院事业发展、经济增长、行业水平动态调整,强化绩效考评与单位、职工薪酬相互关系,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责任。薪酬重点向考核优秀、业绩良好、公益目标完成好的医院和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健全医院内部分配机制。尊重医院的分配自主权,允许医院根据改革精神和本院实际情况,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本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在医院内公布实施,公布实施前须将其中的人员经费占医院业务支出

7、的比例、工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报县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并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5.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的通4知(国办发2015 14 号)精神和自治区、北海市的要求, 编制我县“十三五 ”卫生 规划与医疗机构设 置规划,年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从严控制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使用国产医用设备和器械。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县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6.建立和

8、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卫生行政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院长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县卫生、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7.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和指

9、标体系,强化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县医改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 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 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5提高到380 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重点任务如下:8.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和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进一步将

10、城镇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年底前实现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继续加大省外异地就医核查和即时结算推进力度,鼓励探索通过自主协商等方式,开展跨省(区、市)点对点签约核查和异地结算。稳步推行跨省(区、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合管办、县医改办、财政局)9.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密切跟踪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动态,学习借鉴外省(区、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提前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期基础性研究,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县医改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10

11、.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2015 年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3%以上。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年底前实现“一站式” 即 时结算。到 2015 年底,重点救助 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完善和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做好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特大疾病保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管办、卫生局、6民政局分别负责,县残联参与)11.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

12、因地制宜选择与当地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推行以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床日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县、乡级医疗机构重点推进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的复合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合浦县所有公立医院。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负责)12.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 50 号

13、)和自治区相关实施意见精神。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补充型健康保险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扩大支付范围改革途径。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有关制度,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三)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点任务如下:1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鼓励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7物,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14、革试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60%,采购金额不低于30%,其他二级及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及采购金额不低于30%。保留合理的中药饮片价格加成。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县卫生局、医改办、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14.巩固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巩固完善“定编定岗不定人” 的用人新机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招录的新机制人员纳入编制部门编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并将公开招聘人员权限下放县级负责

15、,及时充实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认真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低不限高 ”的绩效工 资政策,完善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全面落实政府财政补偿、专项补助、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经费等保障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分别负责)1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

16、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 年制大专(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在同等条8件下优先选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和乡村医生收入。探索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县卫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四)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到2015 年底,力争全

17、县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有所增加。重点任务如下:16.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完善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在编制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通过特许经营

18、、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负责)917.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并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诚信经营。(县卫生局负责)(五)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推进药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重点任务如下:18.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

19、购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7 号)和自治区公立医院 药品集中采 购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自治区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19.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医药分开。进一步提升药品流通领域服务水平和流通效率,努力构建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药品流通新秩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0、、商务局、工信局、卫生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20.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904 号)精神,自2015 年6 月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10市场竞争形成,并与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衔接。对部分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参考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药品价格,通过谈判降低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价格。(县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1.保障药品供应配送。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

21、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行政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严格落实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保障儿童、老人用药,探索部分罕见病用药供应保障措施。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县卫生局、工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的要求,加快完善我 县分级诊疗体系。重点任务如下:22.继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县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分别负责)23.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按要求落实自治区分级诊疗试点意见,综合运用医疗、医保、财政、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落实基层首诊。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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