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为了正确处理好各类事故,落实防范措施,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实际,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作出如下规定:一、事故的报告为了贯彻执行国家事故报告有挂规定,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后,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2、报告时间立即、快速(电话等办法)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死亡事故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3、报告程序逐级报告(1)下属施工队(场)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或队长,由负责人或队长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和项目部安全办人员。(2)下属施工队(场)现场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项目经理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分别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