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合作协议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开展“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项目合作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总则: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提供文化服务而努力。第二条合作场地概况:一、双方合作的项目场地位于新罗区南城南街路31号,面积约295.92。二、该房屋场所以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为准(详见本协议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场所时的验收依据。第三条期限:协议期限为5年,即自2020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第四条场地用途:双方同意共同举办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 培训项目。第五条利益分配及支付方式:一、甲方提取公共文化服务费(税后)为每月人民币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