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 开 出 让 文 件(新储 610 号)新泰市国土资源局2018 年 9 月 17 日- 1 -目 录1、 新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2、 土地出让和使用条件3、 成交确认书样本4、 勘测定界图5、 新泰市规划局文件新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新储 610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2、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新泰市国土资源局。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和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 新储 610 号 宗地总面积: 31126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重兴路以东、青龙路以北出让年限: 70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 1 并且小于 1.5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35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35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36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003.35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17318BA0031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3、: 7003.35 万元 加价幅度: 1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18 年 10 月 9 日 08 时 00 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备注:(一)出让地块的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出让合同约定。四、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4、(除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外) ,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在办理 CA 证书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公共资源- 3 -交易分平台重要通知栏认真阅读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网上注册的公告 ,按公告规定完成网上注册,并备齐办理数字证书的相关资料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字证书(Key)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地块申购,并以申请人身份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30 分(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五、申
5、请和资格审查(一)公开出让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到 2018 年 10 月 17 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获取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新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2)土地出让和使用条件;(3)成交确认书样本;(4)勘测定界图;(5)新泰市规划局文件。(二)网上申购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通过数字证书(Key)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申购。(三)资格审查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人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有下列申请之一的,为竞买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
6、竞买资格,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不能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房地- 4 -产开发资质等相应证明的;(2)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竞得人资格审核不合格致使竞得结果无效或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被取消竞得资格以及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重新组织出让。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购后获得与宗地竞买人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按要求及时足额向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公开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7、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和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前进行现场踏勘。六、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有关方式本次出让活动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交易网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挂牌起始时间:2018 年 10 月 9 日上午 8 时 00 分;挂牌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10 时 00 分。(一)出让程序(1)公布出让信息在公告发布之日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2)竞买人报价及报价规则- 5 -竞买人
8、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报价,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 5 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报价规则:本次出让活动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活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的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3)出让活动截止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后本次出让活动截止,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出让合同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交易成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土地
9、竞得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 。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6 -(2)土地一经申购,不可撤回。(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
10、力,出让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按比例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出让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中止或终止交易,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分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1、因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例如软硬件、供电、线路等故障)或交易系统被入侵,致使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或继续运行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2、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等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3、因相关政策、地块、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出让地块有重大影响的;4、其他不可抗力需中
11、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6)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7)地块成交总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8)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9)参加出让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七、出让结果公布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7 -八、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办理。新泰市国土资源局2018
12、 年 9 月 17 日土地出让和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下简称房地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对政府储备土地新储 610 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使用条件作如下规定:- 8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1、受让人可以在国有土地受让日起的有效期限内合法使用本地块。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所有权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仍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利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须的权益。2、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 ),在房地产法 、
13、条例以及本土地出让和使用条件等文件中所谓的“受让人” 、 “土地使用者” ,均是指在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乙方)栏内署名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3、土地使用期限内新泰市人民政府保留对本地块的城市规划管理权。当地块上建筑物或此地块重新改造时,必须按当时有效的规划执行。政府不对因规划修改而给受让人带来的任何影响负任何赔偿责任。4、 土地出让合同一经签定,政府不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而对土地使用者带来的影响负任何责任。5、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继承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和有关房产出租经营的所有经营合同、契约、图纸、凭证以及其他当事人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按房地产法
14、 、 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二、规划设计要求新泰市规划局新规审函201876 号文件下达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此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利用(文件附后) 。- 9 -三、城市建设管理要求1、绿化a、受让人应负责对地块内的规划绿地进行建设、管理和养护。b、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铺设的各种管道和管线进出、通过、穿越绿化带。c、未经政府批准,规划的绿地不得移作他用。2、环境保护、市容和卫生防疫a、地块内的生活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和环境噪声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污水与雨水应实行分流。b、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不得自行在土地使用范围以外倾倒。c、受让人不得擅自开辟、铲除、挖掘土地使用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土地。如必须临时使用占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和道路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并按规定缴纳费用。d、在地块上的建设活动和其它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单位或个人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e、各种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3、消防安全,交通管理a、地块内的消防车道、车行道、人行道、绿地、停车场以及其它空地,应设置照明设施、交通及其他必需的标志,保护这些设施安全有效和整洁。b、地块场地上和建筑物所设置的各种消防栓、水泵接合器和其他消防设施均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保护这些设备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