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已发布实施,是今后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日常检查、安全评估的依据。业务大厅、开放式办公区、走廊处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或玻璃门等其他材质门加装卷帘门,门体上应加装防盗锁。防盗安全门及卷帘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建议尽量减少出入口数量,仅保留必要的进出口、安全出口,其他进行封堵(如走廊一侧通向行外区域的两个出入口、电子回单柜旁出入口)。一、 玻璃幕墙贴防爆膜或做防盗网应符合GA38-2015要求。二、 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如有窗户应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已安装防弹玻璃或防砸玻璃的除外)。金属防护栏及开启洞口宽度应符合GA38-2015要求。三、 自助设备应按照关于安装自助设备防护舱的通知(渤银行政(保卫)201338号)要求,根据渤海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防范建设标准(试行)建设防护舱。四、 现金业务区四周墙体应与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