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松阳县1.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1 月 11 日 12 时 38 分许,松阳县水南街道屏安东路东端商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商住项目)1 号楼西单元 5楼边套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月 13日,县政府组织县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监察委、总工会等单位派员成立松阳县1.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指定县安监局为事故调查牵头单位,指定县安监局副局长蔡哲同志为调查组组长。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阅现场视频监控、勘验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查明了该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针对事故调查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阳县屏安东路东端商住用地项目位于水南街道屏安东路东端地块,建设单位为松阳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卓信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公司),监理单位为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