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改善公司作业条件,保护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3. 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病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责 1 4.1 安环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 施方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生产区域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 4.2 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