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教育局委托,就省级基础教育专网省辖市接入网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 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教育局省级基础教育专网省辖市接入网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 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IDS、
2、IVI 翻译网关、电池(电力保障)及综合布线、楼层 交换机、 汇 聚交换机、室内无 线面板、 POE 交换机、无 线 AP 控制器、无线 AP 授权、无线网桥。(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6 月 17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5:0017:30(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3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六、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30 分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七、谈判会有关信息:1、谈判会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30 分2、谈判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单位:焦作市教
4、育局联系人: 郝先生联系电话:138391244682、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893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须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 元),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谈判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 4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续。账户名称:焦作
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账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注:因供应商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谈判的,责 任自负。十、其他应说明事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6 月 15 日- 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6、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集中采 购机构” :焦作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2.2“采购人 ”:焦作市教育局。2.3“供应商 ”系指按谈判文件 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 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代表 ”系指代表供 应商参加本次谈 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货物”指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 货物及相关服 务。2.6“法定代表人 ”系指法人 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 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重大违法行为”系是指供应商因违
7、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 本次采购项目中所列的“参考品牌”仅供参考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 应商可选用规格、配置、性能等相同或更高的产品参加谈判。3.合格的供应商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3.3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机构有关谈判的规定。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谈判活动。(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
9、型号产品谈判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4.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 40 万元(肆拾万元整)。5.谈判费用5.1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2 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 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6.l 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2 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6
10、.3 本谈判文件由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谈判文件7谈判文件的组成7.1 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谈 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7.2 供 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
11、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 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 供 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在
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接收(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 要求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等),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2 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
13、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有效理由。9.3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 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 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14、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4 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章。12.响应性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谈判报价13.1 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 务 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3.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
15、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 1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17号应商其最后的报价为成交价。13.3 集中机构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3.5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4.谈判保证金13.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必要条件,金额级交纳方式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要求执行(多交、少交均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能参与谈判。14.2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4.2.1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2.2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2.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性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签订合同后不在 7 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