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2142007代替 CJ/T 214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Classification,coding and data requirements for urban managed components and events2007-04-29 发布 2007-10-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 布CJCJ/T 2142007I目 录前言.II引言.III1 范
2、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部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25 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46 专业部门编码规则.67 部件和事件类型的增减与处置.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部件分类代码与符号表 .7附录 B (规范性附录)事件分类代码表 .12附录 C (资料性附录)专业部门代码示例 .15CJ/T 2142007II前 言为促进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涉及的城市市政监督与管理是指: 对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与管理; 对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本标准是对CJ/T
3、 2142005所做的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增加和调整了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小类名称、代码及符号,给出了各类管理部件和事件的说明; 设置了扩展部件类和扩展事件类,并给出了管理部件和事件小类扩展原则及备案的要求; 增加和调整了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基本属性信息; 提出了管理部件数据普查、测绘及成果验收的基本要求; 将原表2合并到表A.1中,并将名称改为 “部件分类代码与符号表”; 修改了专业部门的定义、代码结构及附录C。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城市
4、管理监督中心、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卢湾区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烟台市公用事业投诉中心。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员:陈平、高萍、吴强华、王丹、黄坚、卢英方、傅志杰、霍文虎、崔媛媛、皮定均、谢学锋、朱建明、蒋国亮、高浩中、熊楠、张跃、郭滨、龚友夫、李国忠、胡环宇、张晓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2142005。CJ/T 2142007III引 言0.1 北京市东城区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出一套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社会公众创造了和谐、整洁、安
5、全、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府管理理念,加强了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0.2 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以来,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及北京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建设部提出在全国推广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体现信息化建设标准先行的理念,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在建设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北京市东城区对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的效果与经验进行了总结、分析和提炼,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
6、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 。 0.3 本标准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性技术标准,主要面向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对城市其它管理部门的相关应用也有借鉴作用CJ/T 21420071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术语、定义,管理部件的分类、代码及图式符号,事件的分类、代码,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数据要求以及专业部门的编码规
7、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中部件和事件数据的获取与管理。城市其它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JJ 8 城市测量规范CJJ 100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3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T 2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
8、码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管理部件 managed component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简称部件。3.2 事件 event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3.3 CJ/T 21420072专业部门 responsibility department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4 部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4.1 部件分类4.1.1 部件划分为大类和小类,并应
9、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1.2 部件的大类分为: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设施类以及扩展部件类。其中: 公用设施类主要包括水、电、气、热等各种检查井盖,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等;道路交通类主要包括停车设施、交通标志设施、公交站亭、立交桥等;市容环境类主要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广告牌匾等;园林绿化类主要包括古树名木、绿地、城市雕塑、街头坐椅等;房屋土地类主要包括宣传栏、人防工事、地下室等;其它设施类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工地、水域附属设施等;扩展部件类专门用于对未包括在上述大类中而又确需分类管理的部件的扩充。4.2 部件编码4.2.1 部件代码由 10 位数字组成
10、,依次为:6 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 位大类代码、2 位小类代码。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按照GB/T 2260的规定执行。大类代码为2位,表示部件大类,具体划分为:0106分别表示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设施类;21表示扩展部件类。小类代码为2位,表示部件小类,具体编码方法为:依照部件小类从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4.2.2 部件代码见附录 A。4.3 部件空间数据要求4.3.1 部件空间数据的坐标系统应使用所在城市基础测绘的坐标系统。小类代码大类代码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CJ/T 214200734.3
11、.2 部件的定位精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部件定位精度要求序号 精度级别 中误差(m) 说明1 A类 0.5 空间位置或边界明确的部件,如井盖、灯等2 B类 1.0 空间位置或边界较明确的部件,如果皮箱、绿地、亭、广告牌等3 C类 10.0 空间位置概略表达的部件,如桥梁、停车场、工地等4.3.3 部件的图式符号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4.3.4 部件普查、测绘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现势性和正确性。部件数据的测绘要求、表达方式应符合CJJ 8、 CJJ 100 和 CJJ 103 的相关规定。4.3.5 部件普查、测绘成果必须按照本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部件普查、测绘成果验收的主要内
12、容应包括部件分类代码的正确性、属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部件的定位精度以及部件的完整性等。4.4 部件属性信息要求4.4.1 每个部件均应赋标识码,并应在数据集中唯一。标识码的结构应为:部件代码 + 流水号。流水号为 6 位,表示部件定位标图顺序号,依照部件定位标图从 000001999999 由小到大顺序编写。示例: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南侧,小街桥路口西50m处步行道上一路灯井盖,按照本标准的编码规则,东城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110101,其部件大类代码为01,小类代码为06,其普查测绘和标图定位的顺序为1525,流水号为001525,则该路灯井盖的编码为1101010106001525。
13、4.4.2 部件基本属性信息内容应符合表 2 的规定,部件基本属性数据结构见表 3。表 2 部件基本属性信息内容序号 属性项名称 定义与值域范围 约束/条件1 标识码 部件的标识码 必选2 名称 部件的标准名称 必选3 主管部门代码 部件主管部门的代码 必选4 主管部门名称 部件主管部门的全称 必选5 权属单位代码 部件权属单位的代码 可选6 权属单位名称 部件权属单位的全称 可选7 养护单位代码 部件养护单位的代码 可选8 养护单位名称 部件养护单位的全称 可选9 所在单元网格 部件所在单元网格的代码,应符合CJ/T 213的规定 必选10 状态 普查时部件的状态,包括:完好破损丢失占用 普
14、查时必选CJ/T 2142007411 初始时间 部件信息调查的初始时间(格式为:YYYYMMDD ) 必选12 变更时间 部件信息变更调查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 变更时必选13 数据来源 普查部件数据的来源,包括:实测地形图其它 可选14 备注 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如部件类型的进一步说明等 可选表 3 部件基本属性数据结构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1 标识码 ObjCode char 162 名称 ObjName char 303 主管部门代码 DeptCode1 char 104 主管部门名称 DeptName1 char 605 权属单位代码 DeptCo
15、de2 char 106 权属单位名称 DeptName2 char 607 养护单位代码 DeptCode3 char 108 养护单位名称 DeptName3 char 609 所在单元网格 BGCode char 1410 状态 ObjState char 1011 初始时间 ORDate date 812 变更时间 CHDate date 813 数据来源 DataSource char 3014 备注 Note char 1004.4.3 在表 2 规定的部件基本属性项基础上,各城市可根据业务需要,扩展属性项。扩展的属性项应在规定的部件属性表后按顺序排列。4.5 部件信息的更新部件信息应根据城市的具体要求进行更新,以保持部件数据的现势性。5 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5.1 事件分类5.1.1 事件应按照其性质和特点划分为大类和小类,并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5.1.2 事件的大类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以及扩展事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