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申 报 指 南(2012 年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 录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 .0申报指南(2012 年版) .0一、资质晋升、延续 .0(一)依据 .0(二)程序 .0(三)相关要求 .0三、资质变更 .6(一)程序 .6(二)相关要求 .7四、网上申报 .10(一)程序 .10(二)需注意的事项 .10五、声明 .11六、联系方式 .11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 .12网上申报流程 .12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 .13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13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申报指南(2012 年版)一、资质晋升、延续(一)依据1、 城市绿化条例
2、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2、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和公告 (建设部公告2004278 号)规定: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程序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注册地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行文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并上报省建设厅受理;3、省建设厅随时受理资质申请;4、省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三)相关要求- 1 -1、企业名称要求申报企业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体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专业性,企业名称中须有“园
3、林、绿化、景观、环境、花木、园艺、生态、风景园林”等字样,企业经营范围中须有主营为“园林绿化施工”相关的内容。2、技术人员专业要求(1)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2)园林专业(仅限于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 、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给排水、电气工程师职称证或学历证上的专业必须对应为给排水、电气专业。3、专业资格认定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则按下列原则认定:(1
4、)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 2 -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
5、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按照其结业证书专业认定。(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4、相关证书和职称要求(1)高级职称:必须是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原人事劳动主管部门) 、中央各部委以及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名单可在中央国资委网上查询)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地级(不含)以上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评审部门同时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3 -(2)中级职称:必须是地级(含)以上人力
6、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人事局) 、中央各部委评审、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省级下放到部分扩权县(市、区)进行考核评定的,需提供省级授权委托的文件。地级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授权证明。评审部门同时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经济系列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会计系列自 1992 年8 月 1 日起、统计系列自 1995 年 5 月 1 日起,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证书需参加全国统考后取得,评审取得的不予认可。(3)初级职称:工程类专业须是县级(含)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人事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4
7、)申报人员中所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均需提供履历表。(5)申报人员中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如在进入该申报企业之前其就职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则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6)专业技术工人:必须是县级(含)以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它被授权部门考核核发的证书,证书统一印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 。原各区、县劳动局撤销前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 4 -原事业单位岗位证,农业部、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技术岗位证书有效。(7)企业申报人员中若存在一人多证,审查时只能认定一种身份一种证书;一人多证的也不得在其
8、它申报企业中重复使用,系统查重后将自动扣除。5、申报人员年龄要求申报人员除法人外一律不得超过 60 周岁。6、人员社保证明要求(1)申请晋升和延续二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全部申报人员近三个月(从申报之日往前倒推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提供相对应的缴费凭证。申报之日是指首次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的单位(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章的日期(以下同) 。(2)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必须有缴纳单位名称(资质申报单位) 、社保编号、险种(3种及以上险种)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金额(或缴费基数) 、缴
9、费时段或月份等完整信息。7、工程项目业绩要求(1)“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竣工时间为准,从企业申报之日起往前倒推三年。(2)“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不低于 400 万。(3)“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 5 -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2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 、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绿化管理养护项目以及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铺装小品等,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4)
10、符合以上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少于 5 个。8、工程项目申报材料要求(1)工程项目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备案证书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证明、审价报告或结算书。其中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审价报告(或结算书)3项缺一不可。(2)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须提供经审计部门出具的审价报告,其它社会投资项目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盖章的结算书。审价报告或结算书须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能证明其工程性质。9、项目独立承担要求项目独立承担是指企业直接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或具有部省级核定总承包资质企业分包(需业主认可)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园林绿化企业间
11、分包的项目不予认可。- 6 -10、营业税票要求需提供近三年(企业申报之日前的三个完整年度)每年 2000 万元以上产值所缴纳的营业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附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每年度对应营业税票的汇总明细单。11、企业固定资产净值要求企业申报之日前一年度固定资产净值需达到 500 万元以上,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固定资产净值审计明细表。12、时间要求企业的人员社保须是近三个月的,其工程业绩则须是近三年的。也就是说以企业申报之日起往前倒推的三个月或三年。13、材料提供和原件核对要求(1)申请材料中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不予认可。所有证件类(包括资质证
12、书、营业执照、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非彩色扫描件一律不予认可。(2)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时须认真核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所有原件,并在核对无误的每一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上加盖原件核对专用章及核对人印章,未同时加盖原件核对章和核对人印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7 -三、资质变更(一)程序1、证书信息类变更(指资质证书正、副本上有打印信息的变更):企业准备变更资料(纸质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同时完成网上变更申请)报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原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出具初审意见和网上信息确认单)报省建设厅审核(经市级主管部门初审确认的纸质变更材料、网上确认单和变更受理信
13、息采集表,带 1 正 5 副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受理打印证书变更信息。2、其他类型变更(指非资质证书正、副本上显示信息的变更):企业准备变更资料(纸质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同时完成网上变更申请)报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原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出具初审意见和网上信息确认单)材料报省建设厅审核。(二)相关要求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证书信息变更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 30 日内,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不涉及股东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