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等级公路保洁作业安全操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 96)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94),结合上海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高等级公路紧急停车带、主车道、超车道、中央分隔带、上、下行匝道道路的清洁作业。 第二章 作业前的准备 第四条 高等级公路的清扫,应实行机械清扫,在特定的情况下,因路面遭受大块垃圾、抛洒物的污染或机械清扫不到的地方,确实需要人工清扫作业的路段,以确保安全为前提,根据本地区车辆行驶的规律,选择车辆密度较稀且较为安全的情况下,定时定人定量进行作业。 第五条 清扫作业如需委托作业,委托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承发(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在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