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1.1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11.2 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11.3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1.3.1 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1.3.2 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11.3.3 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1.3.4 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1.3.5 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 6 个月。 11.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