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下称预防用药)的管理,减少细菌耐药,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428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第三条 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第四条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第二章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五条 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外科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但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比例30%。(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