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货品运输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个人托运的货物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具体名称的(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选定。发生货损、货差时,声明价格运输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多不能超过该批货物的声明价格;不声明价格的,每重10千克(不满10千克按10千克计算)最多赔偿人民币30元,实际损失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2. 本清单由托运人填写,一式三份,记载必须真实、正确。 3. “物品名称”栏要详细填写,如衣服应记明外衣、衬衫、男式、女式、童装等:“材质”栏要写明棉、毛、呢、绒、化纤等;“件数”栏,如系衣料应记明尺寸;“价格”栏只供按声明价格托运时填写。 4. 个人物品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金、银、钻石、珠宝、首饰、古玩、文物字画、手表、照相机。 有价证券、货币、各种票证。 危险货物。5. 规格: 。说明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应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应填写所在市、县街道门牌号码,乡、村名称及电话号码。危险货物要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