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案各科室:为树立先进工作者典范,在全院职工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医院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案通知如下:1、 组织保障医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组 长:副组长:组 员:2、 评选安排本次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医疗事业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医生先进工作者、5名医技先进工作者,由护理事业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护士先进工作者,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行政后勤先进工作者。(1)1月12日前,由各科室推选候选人至各相应牵头组织行政职能部门;(2)1月19日前,由各牵头组织的行政职能部门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3)评选结果确定:经医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院内网上予以公示,原则上公示期为一周。在公示期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资格;(4)1月31日,将最终公示后的评选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三、评选条件(1)入职满6个月全体在职员工;(2)工作态度:有较强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