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127622 上传时间:2018-12-11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1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 20164号)、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安监总 管三201653号)、省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

2、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港口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港口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关闭一批、整顿一批、提升一批,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港口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 -二、整治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3、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海港总体设计规范、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整治。三、整治内容(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1对下列四种不具备

4、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关闭、转产、搬迁:(1)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企业和港口在建项目。(2)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擅自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 3 -(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安全距离等不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4)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2对下列十四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1)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不符合消防设施设计审

5、核、验收、备案等相关规定,或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判定标准的。(2)超范围、超量,或违规混合存储港口危险货物的。(3)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4)未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致使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5)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6)港口经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安全评估、备案,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7)油气罐区及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的。(8)港口经营企业未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和灭火方法,严格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特别是对

6、硝酸铵、硝化棉、氰化- 4 -钠等易爆性、剧毒性物品和其他中低闪点易燃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未储存相应等级仓库内,桶装物料仓库、可燃材料堆场、集装箱堆场未按照相关标准分类、未设置品种标志、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9)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物质未设置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的。(10)港口危险货物易燃易爆罐区未设置并有效使用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的。(11)港口危险货物未根据储存

7、物料的危险有害和禁忌特性储存,未建立危险货物货种、流向及流量、储存、装卸管理台账,未严格遵守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活动相关法规标准的。(12)硝酸铵类危险货物集装箱未严格实行直装直取、在港区内存放的。(13)未按规定和操作规程搬运硝化棉的,硝化棉储存环节未落实温度监控和降温措施的。(14)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证会签、审批和现场监管的。3对下列九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逾- 5 -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对安全评价报告所提问题未进行整改的。(2

8、)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3)未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4)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种类、特征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护围提等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5)液氯、液氨等有毒物料及爆炸性物质储存区域与易燃易爆介质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6)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实施统一管理的。(7)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8)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未将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预案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9)从事港

9、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企业未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二)重点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整治。进一步开展危险化学品- 6 -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摸底、辨识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逐一明确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开展对涉及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的专项安全评价,凡是与外部防护目标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设计不符合规范、自动控制系统不符合规定、监测监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经整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要予以关停。四、整治方法此次

10、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普查、市港口局督查、市安委会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综合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消防、工艺、设备、电气和仪表等方面的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并于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清单在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市港口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规定要求,对辖区内港口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无照、无证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辖区内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

11、一企一档” 普查台账,发现其他安全隐患问题的要同时列入。- 7 -市港口局依据职责成立督查组,对照督查问题清单进行督查,督查组对督查企业整治情况负责,并由组长在清单上签字。五、整治步骤(一) 自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二) 整改治理(8月1日至9月30日)。市港口局将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高低,逐个企业、逐个问题列出整改进度表,要彻查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对需取缔、关闭、转产、搬迁以及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的港口企业报所在地政府,由所在地政府制定督办方案

12、并组织实施,对需限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企业,由如皋市港口局督办。(三) 督查总结(10月1日至10月31日)。如皋市港口局将协助南通市港口局对全市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搬迁方案制定情况等,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并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报上级部门。各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于10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书面报送如皋市港口管理局。- 8 -六、组织领导如皋市港口局成立如皋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3),负责全面推动全市港口危险化学品整

13、治工作,由市港口局局长任组长,港口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港政与安全科。联系人:范存波,电话:87653223,邮箱: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2督查问题清单;3市港口局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9 -附 件 1危 险 化 学 品 企 业 (单 位 )安 全 专 项 整 治 自 查 问 题 清 单【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用表】企业名称(盖章) 地址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许可证类型检查结果序号 检査内容是 否 具体问题1 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企业和港口在建项目。2 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

14、证,擅自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安全距离等不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4 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5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不符合消防设施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等相关规规定,或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判定标准的。6 超范围、超量,或违规混合存储港口危险货物的。7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8 未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致使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

15、条件的。9 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10 港口经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安全评估、备案,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10 -11 油气罐区及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使用非防瀑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的。12港口经营企业未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和灭火方法,严格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特别是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易爆性、剧毒性物品和其他中低闪点易燃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未储存相应等级仓库内,对桶装物料仓库、可燃材料堆场、集装箱堆场未按照上述分类标准、未设置品种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的。1

16、3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物质未设置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的。14港口危险货物易燃易爆罐区未设置并有效使用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的。15港口危险货物未根据储存物料的危险有害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未建立危险货物货种、流向及流量、储存、装卸管理台账,未严格遵守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活动相关法规标准的。16 硝酸铵类危险货物集装箱未严格实行直装直取、在港区内存放的。17 未按规定和操作规程搬运硝化棉的;硝化棉储存环节未落实温度监控和降温措施的。18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证会签、审批和现场监管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