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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一期保税仓库)招标编号:HXZB-2017-132江津区项目编码:JJGG2017134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人: 姚世定 资格(章) 渝建招证201100549审核人: 王太平 资格(章) 渝建招证20050044二 一 七 年 五 月1目 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6第二卷 .80第六章 图纸(电子版) .81第三

2、卷 .8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3第四卷 .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5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一期保税仓库)招标公告江津区项目编码: JJGG201713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已以津发改珞园201735 号进行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一期保税仓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

3、一期保税仓库)2.2工程地点: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2.3工程规模: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一期保税仓库)包含 A地块 1#、2#仓库,总建筑面积约 39417.70平方米,建安费约 11000万元。其中 1#仓库地上 2层(含 1层夹层、2 层夹层),建筑高度约 19.4m, 建筑面积约21030.90平方米, 2#仓库地下 1层,地上 2层(含 1层夹层、2 层夹层),建筑高度约 19.4m, 建筑面积约 18386.80平方米。2.4招标范围:施工图 A地块 1#、 2#仓库所示范围内的散水范围内的平场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含门窗

4、)、室外装修工程(含外墙及幕墙)、室内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消防工程、防排烟及通风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5计划工期: 140 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1.2 近 5年(合同签订时间从 2012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在 10000万及以上的仓库或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至少 1个。3

5、.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

6、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区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 18号附18-2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邝女士联系电话:023-47330499 联系电话:023-68620491 转 222017年 5 月 26 日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3-47330499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 1

7、8号附 18-2 联 系 人:邝女士联系电话:023-68620491 转 221.1.4 项目名称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一期保税仓库)1.1.5 建设地点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 A地块 1#、 2#仓库所示范围内的散水范围内的平场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含门窗)、室外装修工程(含外墙及幕墙)、室内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消防工程、防排烟及通风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

8、划工期 14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

9、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需进入项目管理机构中)。2.财务要求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年(合同签订时间从 2012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在 10000万及以上的仓库或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至少 1个(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表)复印件。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工程施工的相关内容且印章齐全,上述业绩的特征描述或具体金额在无法体现时

10、,投标人还须提交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信誉承诺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名单; (6)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7)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经招标人查实,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1、5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提供有效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 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 (查询网址:http:/ ,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 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企业

12、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 3.因重庆市建委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查询系统只能对重庆市行政辖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所以,外地施工企业所提出的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情况的信息截图,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内没有相关信息,则提供其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至投标期间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留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座机及联系人具体姓名,以便核查。6.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

13、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 )(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2人、安全员不少于 3人(其中在有效期内建筑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 1名) 、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少于 3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人、测量员不少于 2人、机械员不少于 2人、试验员不少于 1人、资料员(或档案员)不少于 1人、劳务员不少于 1人、标准员不少于 1人(可兼任) 。上述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册员工。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6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证,安全员还须提供C证,造价员提供资

14、格证或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 。上岗证或资格证已过有效期的必须提供在有效期的网上截图。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须提供注册安全师查询网站上的截图。 (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渝建【2016】22 号文)规定,2016 年 5月 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

15、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文件。市外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必须能查询到,且备案岗位(或登记岗位)与拟派岗位一致,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 号)和关于在重庆市建设

16、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渝检会【2016】5 号),各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进行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在投标函文件中。如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查询,按否决投标处理(检察院查询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书面申请书、招投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要求行贿

17、犯罪档案查询的条文、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7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醒: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将送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7. 发包人在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工程款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若因发包人资金筹措问题,不能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正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停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集体上访、闹事(如拦马路等),干扰招标人及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由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自行承诺:若因发包人资金筹措问题,不能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正常完成施工任务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集体上访

18、、闹事(如拦马路等),干扰招标人及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印章;2.各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信息截图除外)及复印件。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身份证除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外不需提供原件备查。3. 投标人在提供社保证明和市外入渝备案资料时,为方便评标,请投标人用划“”的方式标明用于本次投标的人员信息。4. 提供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业主方联系人具体姓名及座机电话,以便核实,未提供者或提供虚假者,按否决投标处理。5.以上条件为必要合格条件,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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