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医院 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信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虑,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为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全国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